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通辽居民
2、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
办理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赴台团体旅游还需交验具有资质的赴台旅游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填表→取号→叫号→到交款台缴费→将收费凭证送回受理台→完成本次申请→特快专递形式寄送到申请人指定地址
办理地点
通辽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交通路北段3号老交警院内
咨询电话:0475-83147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